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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课部教研室考核办法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4-05-2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了调动各教研室的工作积极性,充分发挥各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中的作用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,提高学院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科研水平,特制定本教研室考核办法,具体如下:

一、考核原则

坚持民主、公正、客观性原则;坚持重实绩、讲实效原则;坚持量化考核原则。

二、考核方法

采取量化考核为主,定性考核为辅的方法。

三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

(一)教学常规管理(30%)

考 核 内 容

1.教研室工作计划。

2.选聘授课教师,提出教师任课建议,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、提出教材选用计划。

3.制定教研室各课程授课计划,并按时完成。

4.开展教学教研,互相听课,交流教学经验等活动。

5.根据教学质量监控要求,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备课、授课、辅导、课堂讨论、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。

6.负责试卷命题、评分标准的审核,检查阅卷、评分、成绩评定、试卷分析等工作。

(二)课程建设(20%)

考 核 内 容

1.开展参与课程改革研究,获得省级、院级、部门级立项。

2.组织教师制订、修订教学大纲。

3.组织教师编写相关教材。

(三)队伍建设(10%)

考核内容

1.配合落实教研室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计划。

2.关心教师的思想工作、生活,发扬民主作风,积极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,教研室队伍精神风貌好。

(四)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(20%)

考核内容

1.按时召开教研室会议(每两周一次)。

2.组织教研室教师申报各项科研课题,组织开展教学研究、学术活动。

3.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。

4.经常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研究解决办法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(五)教学档案建设,积累、整理、保存档案(10%)

考核内容

1.教师教学档案。

3.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及资料。

4.教学检查、分析、总结材料。

5.其他资料(科研交流及教师个人科研成果材料、课程建设材料、试题库建设等)。

(六)其他工作(10%)

考核内容

参加学院、部内活动(含会议),出勤率高。

组织参加学院、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等。

四、附 则

基础课部拥有本《办法》的最终解释权。

基础课部    

二○一○年五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