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采购教学和办公用品由部采购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实施。采购领导小组由纪检领导,使用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组成。
2.采购要坚持货比三家,价廉物美,优中选优原则。
3.采购按照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报告、制定购置计划、部办公室审查、部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。
4.凡采购金额在300元(含300元)以上的用品须经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由采购小组负责实施。
5.凡采购金额在100元(含100元)以上,300元以下的用品,由部负责人审批,须经两人以上采购。
6.凡采购金额在100元以下的用品由部办公室负责审批,使用人采购。
7.固定资产要经办公室财产管理员登记造册入库,再由使用部门领取使用。
二〇一〇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