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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动场管理工作补充规定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4-05-2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成立运动场管理机构。

成员:关 骥 史改侠 杨静选 刘 柯 王胜利

郝 彬 同 燕 郝安云

职责:

(一)负责运动场的使用、管理、维护、保养、安全防范,确保运动场正常运转。

(二)负责做好和院领导、相关部门、二级学院就运动场使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。

(三)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。

二、下设运动场管理小组:

组长:郝安云

成员:郝安云 刘长寿 谢东育 丁桂仙

三、职责

共同职责:

1、遵守上下班制度,不迟到、不早退,坚守工作岗位。

2、搞好场地管理,保持跑道整洁,做好场地的日常维护工作。

3、保证教学、训练工作的正常进行,下班前清理干净运动场。

4、定时清点体育器材,物品安放合理、整齐,如因失职造成损失或损坏,按情节追究责任。

5、负责田径场所有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
6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领导的工作调配。

7、运动场为本院师生体育活动场所,外人不得擅自使用,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。

8、协助学院、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做好各类大型活动。

9、遇到运动场大型活动管理小组人员必须全员在岗。

班内职责:

1、负责班内运动场的正常开放(开场、闭场),早上:7:30-12:00;下午:14:20-17:30。

2、做好班内运动场的保洁、安全防范、巡查监督。

3、配合使用部门和人员共同搞好使用期间的管理工作。

4、遇到使用期间如遇到突发情况和事件,及时向部领导汇报。

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。

班外职责:

1、班外时间是指不在正常上班时间(班外和节假日)

2、负责班外时间内运动场的卫生保洁、安全防范、巡查督查。

3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