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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课部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4-05-29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基础课部是承担全院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学部门。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公共课教学的管理、教师配备、质量检查等具体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,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,承担全院所有专业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工作。

二、抓好本部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,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指导,注重思想修养,不断提高理论水平、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。

三、负责制定本部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师资培养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、工作目标和相关制度。

四、制订各教研室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、研讨、观摩活动。督促、检查、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与实施。

五、指导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,督促并检查工作职责和教学任务的落实。开展科研学术活动,提升教师科研教学能力,更新教学理念,提高教学水平。

六、根据各专业公共基础课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。做好听课、评课等教学质量监测工作,及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。

七、做好教职工的管理工作,负责专职兼职教师的管理和考核。制订人员引进计划,负责人员的调入、考核、使用、教育、培训等,关心职工生活,明确工作职责,严格劳动纪律,培养团队精神,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。

八、全面贯彻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传达部署上级指示,协调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。

九、负责本部文件、资料的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
十、完成学院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。